1. 养老保险双轨制,养老金双轨制的目的是什么?
养老金双轨制并没有什么目的,而是社会养老制度发展自然而然形成的一个现实。目前,我国正在推动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大家都开始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来使用一样的计算公式计算养老金。
什么是养老金双轨制?很多人把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差距过大,比喻成养老金制度的双轨制,这实际上是错误的。
真正的养老金双轨制,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有国家养老,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由养老保险基金承担。
让我们从整个退休制度的演变看一下:
退休制度的开启实际上,相对于德国在1888年前后就建立并完善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的养老制度实在是启动够晚的。1951年,政务院才颁布并实施了《劳动保险条例》,建立了养老、工伤、生育、医疗、残废、死亡、遗属等相应的保障。当时的制度叫做退职养老制度,适用用范围仅限于参加劳动保险制度的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和职员。
1955年,国家率先建立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这代表着我国的退休制度正式建立了。当时的退休制度发放的待遇叫做退休费,机关工作人员的待遇是由国家承担。
当然很多小伙伴可能没有听说过退职制度,实际上这也是一种特殊的退休制度。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就因病失去了劳动能力,在现在只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职。养老金(退职费)计算跟退休差不多,《社会保险法》中提出的类似情况是建立病残津贴制度,但是目前全国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2018年宁夏已经建立起来了,未来肯定会全面推广替代退职制度。
1957年3月和1958年3月,国家又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标志着国家正式建立全面的退休制度,同时废止了1955年公布的两个《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实施劳动保险的企业单位是由劳动保险基金承担相应的退休费;没有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单位,上述各项费用,全部由企业行政支付;在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全部由退休人员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退休制度的演变1969年,国家财政部发布文件要求国营企业停止计提劳动保险基金,这样养老责任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1978年,国家颁布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这两个暂行办法中,明确了有关退休待遇是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标准发放。有关费用列支方面,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另外,如果是就地安置的干部,由原用人单位负责。
这种情况下,虽然仍然是双轨制,分别由企业和国家承担,但是由于大家的退休工资水平差不多,退休工资待遇也基本一样。
后来,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对于一些产能落后的国有企业必须要实行破产重组,让这些企业焕发活力。1991年,国家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全面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对企业职工实施社会化养老。通过全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让企业职工共同享受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成果。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太快,需要供养的老人太多,根本无法维持退休职工的保持在职职工的一定比例水平。1995年到1997年,国家又全面推动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模式。由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速太高,个人账户养老金贬值的相对厉害。2005年国家又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才建立起现在的退休金计算模式。2005年以来我国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经历了16年连涨,人均养老金待遇能够达到近3000元。
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科学的制度,因此所有人员都要向此方面靠拢。2012年7月1日,我国实施军人保险法,对军人开始缴纳保险。2014年10月,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也开始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现在,几乎所有的单位都已经纳入到了养老保险制度中。现在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都是有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至少支付途径是并轨了。
大家现在参保缴费产生的养老金待遇都是一致的,只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对于,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前的年限,叫做视同缴费年限,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由国家承担。采用的是发放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予以解决,不管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都是这样的方式。好的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还有补充养老保险机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这就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所以,未来随着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年限的逐渐减少,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会逐步统一。要想有更高的养老金待遇,只能长时间缴费和高基数缴费才能做到了。双轨制就自此终结。
2. 养老保险转移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我国社保双轨制留下来的问题,其主要含义是:1996年以前,社保体系不完善,社保缴费功能没有全覆盖之前,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企业工作,没有缴纳社保的人员;2014年社保全覆盖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缴纳社保之前工作的工龄。
一、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第一,视同缴费工龄认定的依据。视同缴费工龄认定的依据,一般是以个人档案为准,包括参加工作的时间、工作年限、职务职称、工资级别等。
第二,认定的范围。分为三种情况。一是199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认定范围为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集体企业职工;二是2015年之前准备办理退休、以前没有缴纳社保费用的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是2014年之前参加工作,之后开始社保缴费的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认定的时间。视同缴费工龄的认定,目前绝大部分省、区、市都是采用在办理退休前凭个人档案认定;但是目前少数地方已经开始时提前认定工作。退休前认定的缺点是,如果档案资料不全,寻找有关资料的时间短,寻找困难;提前认定的好处就是发现档案资料缺失,或是记载不规范,差错漏等情况,可及时提请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减少退休时的麻烦。
二、视同缴费年限的转移
第一,转移个人社保关系时,一定要将个人档案随着转移。
第二,转出地在转出社保关系转移函,其中要记载清楚视为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和认定时间,但最终转入地在计算视同缴费工龄时,还是要以档案为准。
总之,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是一件是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其中做好档案核查,是做好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最重要的基础工作,转移社保关系时,必须高度重视个人档案的转移和管理。
3. 社保取消双轨啥意思?
社保取消双轨是指取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系统的分开管理,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纳入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中,实现养老保险的统一管理和参保待遇的一致。
传统的双轨制养老保险体系中,城镇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农村人口则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消双轨,旨在消除城乡居民之间的保险待遇差异,实现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4. 退休金双轨改革时间?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5. 养老双轨制什么时候开始?
养老双轨制是从2004年开始的,也就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开始的。双轨制是指的企业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采取不同的缴费方式,在退休后也按照不同的计发方式进行,由于双轨制造成了养老金发放上的差距不断增大和增多。
6. 2024年社保能实施全国统筹吗?
2024年底实现统筹。
机关事业单位都社保和企业社保统筹时间为2024年12月。因为现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属于双轨制,也就是两种保险的缴费模式不一样,其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也是不一样的。这样是不公平的,所以一直在进行两种养老保险的统筹工作。
7. 我国为什么要结束养老制度双轨制?
上世纪90年代,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要求,中国在企业先行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险转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总体上仍然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
由于改革进程的不同步,20多年来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制度在筹资方式、待遇计发调整和管理方式上的不同,造成退休后因身份不同而养老金悬殊的“双轨制”,这种现象长期以来饱受质疑。
有研究显示,中国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金仅为其工作时收入的50%左右;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缴费,却能拿到70%-80%。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研究显示,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近1900元,事业单位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机关公务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
“中国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采取现收现付财务模式,实行财政供款、预算管理、单位包办等,个人不需缴费。”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说,“这样有违公平正义,因为财政资金不应替代个人为自己养老承担义务。”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